部門通知公告
首頁 > 通知預告 > 部門通知公告 > 正文
關于對潘振寬等同志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公告
作者: 來源: 編輯:薛海峰 日期:2017年05月04日 16:13 閱讀:1
根據《青島大學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青大黨辦字〔2011〕21號)等有關規定,受校黨委組織部委托,我處決定自2017年5月上旬起,對13名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有關信息如下:
被審計人員
被審計的任職職務
重點審計的
任職期限
審計人員
(聯系電話)
潘振寬
信息工程學院院長
2014.01-2016.03
張云
85953195
臧慶軍
學報編輯部副主任
高鵬翔
軟件技術學院院長
解濤
招生就業處處長
張艷
陳紅軍
工會副主席
李升學
校友工作辦公室主任
郭治田
應用技術學院院長
金開先
繼續教育學院院長
陳麗萍
姜衛東
校長辦公室主任
劉琪
國際交流合作處副處長(主持工作)
李宏香
婦委會主任
王功勇
后勤管理處處長
于國權
東校區管理辦公室主任、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院長
請有關單位(部門)、有關人員積極配合審計工作。
審計處
2017年5月3日
電話:(86)-532-85951111
傳真:(86)-532-85953085
校長信箱:xiaozhang@qdu.edu.cn
書記信箱:shuji@qdu.edu.cn
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
意見反饋
版權所有 ? 青島大學 魯 ICP 備案 05001947 號 - 4 魯公網安備 37021202000856號